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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與不該之間......
  真是格外難發揮的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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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滿十八歲那年,我義無反顧且大方又盡情地親身接觸sp,身為大學生的我毫無拘束,沒有顧慮。從純實踐到同好聚會,只要有時間便一定赴約。沈浸在一個人也能自得其樂的世界裡,當時sp對我來說就是除了課業以外的第二重心。直到兩年後身邊出現了人生第一個稱作「男朋友」的神奇生物。頓時我的生活重心轉移,除了上課以外的時間我都陪著他。

  於是我停止了一切sp的相關活動。

  影片、部落格的瀏覽頻率都大幅減少,和同好的聊天室當然也封塵了起來,我把這個秘密鎖在心底最深處的一個角落,並將其餘所有的心力付出給這段愛情。但這不是因為誰的建議,而是發自內心最真實的反應和決定。或者應該說是一種道德良心驅使的結果呢?總之我覺得我「應該」且「必須」這麼做。

  當身邊沒有伴侶,我只需要想著自己。但當一段戀愛降臨,需要考慮的往往都是「我們」。二十歲的我沒有勇氣拿這段初戀當作賭注,所以我很快把sp拋諸腦後,而在美好的兩人生活裡我也幾乎沒有再想起sp過,但「終究屬於我」的這一部分在長達一年半的壓抑後開始蠢蠢欲動。

  這時候我才意識到,原來喜歡sp這件事是很可能會跟著我一輩子的,我也擺脫不掉它,因為這是根深蒂固的一部份自我。

  我需要它!我需要它!我依然需要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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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男/女朋友,應該不適合再去想著經營一段主被關係吧。」這似乎是圈內最難回答的問題之一。

  每個人對於固定主被關係的定義都不盡相同,你選擇的是當彼此有「施與受」的需求時,便相約來一場實踐的固定關係?還是有著「管教」這一層羈絆的主被關係呢?

容我先聊聊前者。
  記得有一次在群組認識了一位同好,我倆聊得投緣,對sp的想法、觀點也都十分契合,甚至兩人平常活動所在地還非常接近,但在聊得盡興之時他突然迸出一句:
「啊,先說一下我有女朋友了。」然後補充一句「只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紛爭。」
「我懂。」霎那,我想不到其他的回覆。 還沈浸在純實踐派的我對於對方有沒有伴侶,老實說並沒有特別在意。他也只是提了這麼一次便沒有再說起這件事。於是確認雙方都不在意之後,我們成了固定會純實踐的夥伴,建立了這段所謂的「主被關係」。

  我們就像普通的朋友,也許再要好一點吧,但那感覺就像珍惜難尋的知音。因為彼此有著一樣不為人知的興趣,也唯獨和眼前這個人可以讓自己敞開心房聊sp。我們什麼都聊,也會在差不多的時間週期問對方是否想要實踐。
  除了在實踐過程中各自扮演著自己的角色以外,當我們離開那個空間、時間,一切都恢復正常。剛才發生的事情、那樣的互動關係僅限於已經過去的前兩個小時。頂多只是聊聊對於剛才那場實踐的感受,並感謝彼此。就我個人而言,對於這樣的主被關係,我更會將之視為一段只是在特定時間中各取所需、友好的「合作關係」。很抱歉如果這聽起來太沒有溫度,我並不是不認同這種固定關係,相反地我覺得它是最輕鬆的一種。

  單身的我、有伴侶的他,對於彼此的關係似乎並沒有任何不妥的想法。

  那麼後者呢?「管教」的主被關係。
  個人對於管教風格的主被關係是入圈後許久才慢慢有接觸的。起初我以為那只是在實踐上的執行模式有些不同,例如......只是隔幾天例行來個違規的小結算而已,就好像走個形式那樣,卻絲毫沒想過:「啊,原來是『真正管教』的感覺呀。」

  「真正?」
  沒錯,就是來真的,而非單純只是為了下一次實踐有更順理成章的理由處罰你一頓。我慢慢發現,當我與這位主動確立了固定關係時,他會付出心力在我每日的大小事上。心情也好,閒聊也罷。因此被動必然會對於主動付出的溫暖、關懷慢慢產生了依賴感。
  一段固定的主被關係,雙方的羈絆、情誼是很特殊的。如果讀到這篇文章的你正經營著一段關係,你會發現固定主被關係的奇妙已經不僅止於對彼此深深的信賴,就好像生活中發生的大小事也很可能會選擇優先告訴你的主/被,而不是家人或是.....伴侶。也許是有些心事對著主或被傾訴,是相對不容易有顧慮而更能暢談的,如同有心事時常常會先找好朋友訴苦,而不是最親近的父母。
  但為何呢?也許是覺得好朋友有時候會比父母更了解自己?還是害怕家人或伴侶潑了自己一桶冷水?

  說到這,我想同好們可以開始試著釐清自己在主被關係裡所真正尋求的是什麼?
  在開口說出希望擁有主被關係之前,又是否做好了覺悟?或短或長,並竟這依然是彼此生命中一段特別的情誼,眼前的對象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並非呼之則來,揮之則去。

  身邊有伴侶的同好,有的打算把這個秘密藏一輩子;有的瀟灑坦承並試圖推坑;也有的選擇性陳述、輕描淡寫。不論是哪一種,我想應該無一例外地會先經歷「萬一他/她不接受怎麼辦?」的心理體驗。容我主觀地認為大部分人就是因為這個憂慮而像我一樣選擇忽視、或甚至以為真的能夠透過生活重心轉移而徹底忘記它。
  你很可能會發現那都是徒勞無功。被強壓下的慾望會毫無預警地趁你意志力薄弱時發出訊號。

  如果問我有什麼看法:
  雖然說「小孩子才做選擇,我全都要!」但現實往往不是這麼美好。也許當你向另一半坦承喜歡、需要sp,會被勸阻不要再沈迷下去,或更糟一點讓一段感情出現危機。

  首先我認為「有伴侶後還適不適合經營固定關係」這個問題的答案應該只能建立在個人的思想之上,而每個人的思想又會隨著生活經驗不斷改變,因此答案很可能會有階段性的更動。
  其次,不論是哪一種,只要是一段好的關係必然建立在雙方用心的經營上,由於關係是兩人共同維持的,若彼此在確立關係前已經知情,只要把握好分寸(我先狹隘地定義為「能收能放」),似乎就沒有那麼需要堅決表示不妥的立場。但要時時刻刻記得的是,這段主被關係雖是兩人建立,卻有影響到第三、甚至第四人的潛伏危機。
  最後,適不適合再去建立關係呢......我想最終會左右你心中答案的因素只有「自我譴責」。也許某天會在慾望驅使下瞞著伴侶赴了一場純實踐的約,或選擇與同好建立更深一層的關係,就像前述所說的「我依然需要它」。不論如何,都希望同好在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且足夠認識並信任對方的前提下,使慾望與心中的天人交戰達成和平共識。

  沒有對或錯,只有怎麼想、如何看、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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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浬 小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